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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联促将网络欺凌列犯罪行为 将游说国会立法

2008-07-13 13:27:01  作者:  来源: 加通社纽宾士域省蒙克顿电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代表加国22万教师的加拿大教师联会(Canadian Teachers' Federation)周六以全票通过动议,敦促政府立法,把互联网欺凌(cyberbullying)列为犯罪行为。加教师联会正在纽宾士域省蒙克顿市(Moncton)举行年会。与会的100位教师代表,周六全票通过了这份针对网上欺凌的动议。

教师联会主席卢宝(Emily Noble)表示,该组织将就此游说国会议员,促其检讨并考虑修改包括刑律在內的所有相关法律。

卢宝表示,目前加国法律对通过电子邮件、即时通讯(instant messaging)、博客(blog),或社交网站实施的骚扰及欺凌行为约束乏力。她表示,相关法律仍然有待加强,才能跟进并反制网上欺凌的现状。

教师联会称,互联网欺凌正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,对教师及学生都构成负面影响。由于关注这一问题的家长和教师不断增多,该组织决定对此采取行动。

卢宝指出,网上骚扰行为令教师工作更加困难、学生无法专注学习,因此应被视为严重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。

 

专家贝尔舍

 

教师联会最近所做的一份网上民调显示,2,500个受访者中,五分之一的人表示,了解至少一个教师成为互联网欺凌事件的受害者;三分之一的受访者称,自己社区有学生遭受网上欺凌。

亚省研究网上欺凌的专家贝尔舍(Bill Belsey)称,上述结果与相关主要研究的结论大致吻合。其他研究显示,儿童及10至18岁青少年中的三分之一遭遇过网上欺凌。贝尔舍相信,教师联会的动议是朝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。虽然法律对遏制网上暴力会有所帮助,他指出,立法仅是全局的一部分,另外,社交网站也须严格执行政策指引,限定何种信息能通过网上发布。他还建议父母更多关注子女的互联网动向,并强调应教育青年,使之明白其网上行为可能招致的后果。

卢宝称,教师联会的政策旨在传播适宜的网上行为,并要求全国各个教育局增补政策,以使对「骚扰」的定义含括网上欺凌行为。在美国,网上欺凌已经成为倍受瞩目的社会问题。一个13岁少女因在网上遭人侮辱,于2006年10月自杀身亡,这一消息使互联网欺凌登上媒体头条。就在上月月底,美国密苏里州(Missouri)修改立法,正式把网上欺凌列为犯罪行为。

责任编辑: 陈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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